索取号: 产生日期: 2009-04-13
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2009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

索取号:QA4222051-2009-003 发文字号:青教法[2009]1号 发文日期:2009-03-08

各中、小、幼、职、成学校、直属单位:

2009年青浦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及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《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》和上海市《关于“五五”普法期间深入开展“法律进学校”活动的实施意见》,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;切实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;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法治精神教育活动,不断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;继续开展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实践活动,组织开展有关评选激励活动,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设一个和谐的法制校园环境。

一、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

1.为了健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,学校实行法制教育专项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,把法制教育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,渗透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,寓普法宣传教育于日常教育教学之中,使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。

2.为了突出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,今年在全区中学生中开展小论文竞赛活动,让学生在学科学习的基础上,观察有关的社会现象,对所观察的现象和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,抒发心中的感想,引导学生在学中用、在用中学、学用结合,把学习法律知识与进行法律实践活动相结合起来,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与法律素质,争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小公民。

3.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进一步加强对后进学生的预防、帮教、矫正,今年暑期将开展中小学生法制夏令营活动,通过集中教育训练活动进行感化,引导学生纳入正常轨道,投入健康有意义的学习和生活。

4.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,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,今年我们决定在中小学生中开展 “迎世博、讲法制、促和谐”主题系列活动。在中小学生中征集“迎世博、讲法制、促和谐”法制宣传书画口号作品,择优参加市相关竞赛;在2008年度“青浦区法制教育教学设计评比”中获奖教案中选拔优秀者参加市举办的“上海市中小学法制教育课程优秀教学案例征集活动”;组织学生参加“迎世博”法律知识月月赛。

5.为了引导各学校多形式、多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我们将在东方中学开展“法律进学校”现场推进会,总结推广东方中学多年来的法制教育实践成果,通过课内课外联动,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,让学生在特定的氛围中学习法律、运用法律,并感受法律的威严,从而引导学生养成遵纪守法并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习惯。

6.为了贯彻《上海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>办法》,组织开展多渠道、多形式的宣传活动。

7.为了积累和推广我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,今年将编辑出版《青浦区法制教育获奖优秀教案集》、《青浦区中小学生获奖优秀法制小报与征文集》书籍。

二、切实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管理,充分发挥其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

1.加强管理,扩大活动面。法制副校长队伍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亮点,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等系统要切实加强领导,严格管理,采取措施,让所有法制副校长活动起来,真正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。

2.落实制度,统一部署。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等系统要严格执行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,督促各法制副校长制定好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,确定活动内容,排出活动日程,保证法制活动正常开展。

3.加强培训,提高水平。年内计划对法制副校长骨干进行培训,以进一步提高认识,逐步提高活动能力和教学水平。

4.发挥优势,壮大队伍。要发挥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等系统的优势,选拔法律基础扎实、善于讲课的人员进行教学培训,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一支面向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“讲师团”队伍。

5.资源整合,汇编成册。联合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等系统收集法制宣传教育的素材,汇总编集成册,建立资料库,推出法制宣传教育一览表(菜单),供学校和法制副校长选用。

6.规范例会,推动工作。继续执行法制副校长联络员例会制度,通过交流探讨,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,寻找对策,推动法制副校长工作持续开展。

三、组织开展教师法律法规培训和研究,不断提升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质

1.落实精神,全面开展教师培训。根据市教委要求把法制教育培训纳入教师240540培训工程,加强中小学教师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精神的教育,让广大教师在学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教法等各个方面先行一步,率先垂范、为人师表,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。

2.加强培训,提高学科师资水平。继续加强法制干部与德育教导的管理,完善制度,加强培训,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。政治学科是学校法制教育主打课程,政治学科教师的法制意识与法律素质的高低,直接决定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质量的高低,年内启动政治学科教师法制培训工作,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我国法律体系及法治精神的教育。

3.梳理整合,明晰法制教育内容。落实贯彻市教委《关于本市贯彻实施<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>的若干意见》(沪教委法〔20091号),对中小学法制教育骨干学科进行梳理,明确目标,组织教师找准切入点,精心设计教学方案和课外活动方案,并且配上有关案例资料结集成册,汇编《教学设计、活动方案、相关案例》,拓展学科,延伸课堂,形成课内课外联动教育体系,以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4.加强研究,探索法制教育途径。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与水平,必须要加强法制教育教学研究和理论探讨活动,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。

四、继续开展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实践活动,组织开展有关评选激励活动

1.继续稳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工作,完善制度、落实责任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秩序,把学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。

2.为了激励全体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工作,启动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活动。

3.为激励全体法制教育教师,年内启动优秀法制干部和教师评选活动工作。

4.召开青浦区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工作大会,总结2008年工作、部署2009年工作,表彰荣获2008年优秀法制教育教案的教师和荣获优秀法制电子小报的学生。

 

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

OO九年三月八日

 

主题词:教育 法制 宣传 工作计划

抄送: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区法宣办 区公安局 区检察院 区法院 区司法局

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            OO九年三月八日印

(共印130份)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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